發現意外懷孕後,許多女性會考慮藥物流產(即「藥物中止妊娠」)。但究竟懷孕幾多日適合藥物流產?懷孕13日是否可行?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醫生為大家詳細解答。
一般來講,藥物流產適用於懷孕49日(7週)以內的早期妊娠。但懷孕13日(約1週6日)時,胚胎可能尚未成功著牀,或發育未達可檢測水平。此時進行藥物流產的成功率較低,甚至可能因妊娠未被確認而無法用藥。醫生建議,最好等到懷孕35日(5週)後,通過超聲波確認宮內妊娠,再根據身體狀況決定是否適合藥物流產。
藥物流產需服用兩種藥物:第一種阻斷妊娠激素,第二種促進子宮收縮以排出胚胎。此過程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,不可自行用藥,否則可能導致大出血、感染或流產不全。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提供專業評估,包括超聲波檢查、血液檢測及術後隨訪,確保患者安全。
需注意,藥物流產並非人人適合。如有以下情況,需選擇其他方案:
1. 宮外孕(藥物無效且危險)
2. 懷孕超過7週
3. 嚴重貧血或長期服用類固醇
4. 對流產藥物過敏
深圳博愛曙光醫院設有港澳國際門診,提供粵語陪診及免費車接等港式服務,方便跨境患者。地址: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北路2088號(萬象食家旁)。如有疑問,建議儘早到院檢查,醫生會根據個人情況制定最合適的方案。